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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擺3年 板橋介壽、新店廣明都更案續審 |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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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因為幫助建商快速通過都更案而收受賄賂,今年三月被判刑十年定讞並入監執行,涉案的板橋區介壽段與新店區廣明段兩件都更案,在案發後被市府暫停審議程序,至今停擺三年多,依據法院判決結果,許志堅的收賄事實與都更案無關,市府都市更新處七月已發文給兩案的申請人,通知案件繼續審議。
許志堅收賄事實與都更案無關
都更處指出,板橋區介壽段的都更案位於中山路一段五十巷與民族路街廓,距離捷運府中站約三百公尺,鄰近府中商圈,基地面積約一二七五平方公尺(約三八六坪),其中市有地面積一二六六平方公尺,公有地佔整體比率九十九%,土地使用分區是商業區,預計興建地上十九層大樓,二○一三年財政局辦理公開甄選作業,由樂揚建設取得最優先申請人資格,估計全案總銷售金額二十四.五億元,市府可分回價值約十七億元的房地。
新店區廣明段都更案位於新店區北宜路一段、能仁路口,鄰近新店國小,基地面積五九五一平方公尺(約一千八百坪),距離捷運新店站約六百公尺,土地使用分區是住宅區,範圍內多為老舊磚造或鐵皮屋,巷道狹小,寶興建設二○○八年起申請都更,預計興建地上二十九層大樓。
7月初都更處已發函通知
都更處主任秘書李擇仁表示,當初兩案因為進入司法調查,暫停審議程序,依據法院判決結果,許志堅涉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意為行賄事實與都更案並無直接關聯,七月初都更處已發函給兩案的最優先申請人,通知案件繼續審議,不須撤案。
李擇仁說,新店廣明段在二○一三年十二月申請權利變換計畫,經新北市都市更新委員會大會審議通過,但尚未發布實施,因當時的會議主席是許志堅,將請申請人再次提送大會討論並確認內容;板橋介壽段在二○一四年申請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已召開兩次專案小組會議,將請申請人繼續提送小組審查。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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