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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合買房怕被拖累 「共同持有」藏玄機
2019-02-18

買房自備款不足或因家庭因素,不少人都會採「共同持有」登記,一圓買屋夢,但是當下的美好不等於未來的保證。專家指出,共同持有雖然有保障,任一方也不得將房子強制出售,但未來卻有可能持分產權遭法拍的風險,而且最大的麻煩,則是未來分家或是意見不合難以處理房產。

一名網友因兄弟要一起買房持有,卻又深怕對方是豬隊友,於是提問指出,「擔心深怕未來其中一方出事了、負債了,其中一人拿房契去貸款也可以貸過去嗎?或是會連累到另一個導致房子被法拍或被徵收嗎?」

事實上,這名網友不用太過擔心,因為當共同持有者為2人時、雙方各持份一半比例,任何一方都不得強制出售房產,若是一方繳不出或拒繳房貸,只可單獨出售所持有的不動產比例,而且出售時另一方都有優先購買權。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還說:「現實上,另一方常受限於資金不足而無力買下,更少有第三者會願意只承接一半產權。」

至於借款部分是否會連累到持分權益,陳炳辰指出,除非共同簽名借款,否則一般銀行鮮少會願意借款給部分持分者,地下借款管道則是可能會依比例借款,也不至於會連累到其他持分者,但是最大問題應是2位各持有一半,這樣「要分家或要出售」,常會落入無解的狀況,會是比較需要留意的部分。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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