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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話題

2010年評審感言─何友鋒教授
從綠建築邁向生態城市
一、前言
我國致力於綠建築政策的落實,已然有相當時年。對照於亞洲諸多國家而言,我國在綠建築政策上亦居於領先地位。我國綠建築政策的推展最早源於1995年內政部著手於建築物節約能源規定之制定開始,而後配合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於1997年內政部於營建白皮書中正式宣佈將全面推動綠建築政策。於焉,我國綠建築政策之推展已然累積十年的光景。期間,環保署、經濟部乃至營建署機制已然經過相當之磨合與整合。有鑑於此,我國相關部會開始思索將綠建築政策成功之推展經驗,進一步推展至社區尺度,甚至都市尺度的可能性。

二、生態城市理念
最早提出符合生態觀點的都市規劃理論發展可追溯到Howard(1898, 1902)《明日的田園城市》(Garden City of Tomorrow)一書,對於「生態城市」觀念有重要啟蒙作用。二十世紀歐美各國的新鎮開發,多少都受到Howard的烏托邦觀念的影響,1905年英國的Letchworth新鎮和1922年英國的Welwyn花園城市,即是兩個著名的例子。Carson(1962)喚醒社會對於享受科學進步付出環境損害代價的警訊;全球政府、學界及社會大眾逐漸投注關心於環境生態保育課題,環境意識逐漸受到國際各國重視,紛紛追求〝生態的永續性〞。McHarg(1969)則提出都市空間結構不應是依循人類各種行為的機能,而應遵循自然法則看法,強調自然生態及其開發程度間的平衡關係、建設優質的生活環境成為20世紀70年代後乃至21世紀環境規劃者重要理念。Yanitsky(1984)認為生態城市的「生態」,乃指的是人與自然環境以及人與社會環境的協調關係,而「城市」則為一個自我組織與調節的共生系統。Register(1987)認為生態城市指的是ㄧ個結合生態與健康的城市;概念源自於在中國與古歐洲的ㄧ些小城鎮以及美國西南部普魏布勒(pueblos of the Indians)印地安人部落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尊重自然、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Roseland(1997)則透過專家綜合討論的方式歸納生態城市所應涉略的意涵與範疇。其結論說明生態城市的意涵應整合城市發展結構的永續化、健康的社區發展、生態科技應用、社會公平原則、本土世界觀、綠色城鄉推廣與生物區域維護。考量在生態容受力與維持生態與文化的多樣性條件下,追求健康舒適的社區生活並滿足人類基本需求。

綜合各學者對於生態城市的理念與定義,歸納生態城市的特徵表現在幾個方面:(1) 生態城市是以人工環境為基底,是朝向生態文明的優質環境。(2)生態城市以人、人居環境、環境生物與物質間達到永續發展為目標(3)生態城市追求社會的綠色正義(4)生態城市是三度空間的不是僅由平面進行規劃(5)生態城市為包含自然、經濟、社會的複合生態系統(5)生態城市可以透過技術與方法達到結合生態與健康的城市生活環境。何友鋒等(2009)認為台灣生態城市可定位為遵循生態學原理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經濟-自然複合共生系統、全面持續發展健康的城市,以建立符合本土化、資源高效率運用、師法自然的原則建立舒適、永續、健康的理想城市。

三、課題與對策
台灣目前都市設計多偏重於都市視覺美學的控制以及土地開發密度控制為主,雖已有部分關注於都市居民使用行為之考慮,但就提供一個永續、舒適、安全的都市環境的建設,仍顯不足,有待加強。台灣發展生態城市的課題與對策可歸納如下:

課題一:落實都市永續性發展原則
對策一:1.對都市土地資源合理應用,包含都市物質循環、能量傳遞及信息交換等因素的協調運行,以生態修復成本的觀念檢討現行土地使用分區與容積制定的內容。
2.經由合理規劃配置,促使都市中能量高效運用、提高生態能源的使用率,降低不可再生能源損耗。
3.鼓勵採用當地生產的材料,建立地方特色並降低建設所產生的「生態足跡」。
4.降低都市中污染源的發生與污染物的數量,減少都市生活中廢棄物的數量。

課題二:提升生態倫理,〝師法自然〞
對策二:1.順應原有地形、地勢規劃基地排水計畫、日照計畫、通風計畫與硬體設施配置。
2.避免都市開發過程破壞都市水文與地下水脈。
3.鼓勵保留基地內原有的大型喬木、特殊原生物種及溼地物種。
4.鼓勵保留基地內天然的水池、水源地,利用原有低窪地為蓄洪調節池。

課題三:點、線、面三度空間向度發展綠地系統,運用景觀生態學觀點盡可能擴大與填補都市中破碎的生態鑲嵌塊體,創造物種的多樣性;綠地也能達成微調氣候、降低都市二氧化碳濃度的功能。
對策三:1.開放空間綠地面積限制與獎勵。
2.將屋頂花園及建築物垂直綠化面積列入都市設計審議項目中。
3.鼓勵運用低維護植生種類與多層次的植栽配置方式。

課題四:都市能源與空間的損耗降低,都市廢棄物視為能量的一部分,資源回收使用將低環境負荷;依照生態屬性的給予不同開發限制,建立積極富創意的都市更新計畫。
對策四:1.關注建築物垃圾回收、廚餘回收、水資源再利用與太陽能源等節能設施的設立。
2.太陽能源、綠色質能與再生建材的使用。
3.閒置空間再利用,建材與設施物回收再利用。
4.建設便捷舒適的公共運輸系統接續站、自行車與人行系統等輕便、低污染的交通方式。

課題五:本土化的都市景觀必須兼具美感與都市特色,運用當地材料能減少運輸能源損耗,盡可能將低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
對策五:1.歷史建物保存、商圈與街道塑造等。
    2.區域概念建立整體景觀規劃。
    3.街道家具、都市天際線突顯都市特色。
    4.運用當地材料。

課題六:突破現有都市分區的觀念,由小尺度建設逐漸擴大到大尺度的建設,家庭是都市最小建設單元,由住宅逐次擴大到公共空間,同時強化提昇水岸、綠地的生態功能。
對策六:1.鼓勵生態社區、生態建築設計。
    2.建置生態公園、藍綠帶生態廊道系統。
    3.設置滯洪池、景觀生態水池或地下集水設施。
    4.建置都市生態資料庫。

課題七:兼顧都市生態設計發展〝軟體〞層面,透過政府教育傳遞生態環境危機的事實,改變民眾忽視都市生態安全的態度。
對策七:1.增加民眾參與都市設計審議制度的面向,提供政府與民眾有多元的、靈活的溝通管道。
    2.獎勵民眾參與社區及地方都市設計事務,透過民眾自覺及政府輔導,鼓勵民眾進行都市設計後續維護管理的工作。
    3.加強民眾對於生態保育的觀念,改變生態資源損耗為〝零成本〞的價值觀。

課題八:建築案開發的建設過程,落實生態城市的永續發展,強化民眾參與制度。
對策八:1.鼓勵開發者應於規劃過程中廣納鄰近居民意見與需求,並於都市設計審查過程中各階段安排民眾討論的機會。
    2.成立健全之社區管理委員會,推動居民參與環境維護工作。

四、生態城市設計原則
生態城市建設的深層含義是要尊重和維護大自然的多樣性,為生物的多樣性創造良好的繁衍生息的環境。每個城市所處理的地理環境都有其不同於其他地區的生態要素和生態條件,要充分利用各地的差異性來創造有特色的生態環境。合理的生態城市建設應與自然融合,在充分尊重自然生態的前提下,在城市整體面上建立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有機融合,保障城市永續發展。綜合世界各國成功的生態城市案例建設內容,驢列台灣地區生態城市設計的項目及原則如下:
1.能源與二氧化碳:永續的觀點對於生態城市早期的發展是非常具有幫助的;朝向最低能源使用策略、提高供給的能源效用並使用替代能源。這種策略可幫助現有社區避免付出昂貴的購買能源費用,符合能源供應的設施在建築物未完成前配置於內,能提供基地「零排放量」發展更容易達成。可以說,「零排放量」必然是能源政策的一部分。
2.水:必須促使每個住宅單元達成永續的目標,確認水的永續使用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住宅、商業用途和澆灌的用水在內以及雨水再利用。建築物和社區鄰里單元中建立高標準的用水效率政策,增加地表透水率、降低地表面逕流對土壤損害,生態城市的目標為確認現在與未來水資源的損耗低於氣候給予的天然補給量。
3.物質材料:生態城市確定建構新社區時使用當地資源與能再生利用的材料,以永續性的觀點考量當地的資源材料使用的承載量。
4.廢棄物:不論住宅區或商業區都應確實執行廢棄物的暫置、收集、分類與循環再利用。廢棄物政策應該被地方特別重視,而且應被視為與能源使用、交通運輸、健康與舒適的發展準則有相當連結的潛力。
5.交通與可及性:社區間設立高品質的交通轉運設施,上班、購物與其他生活所需服務設施都應當是便利可及的。鼓勵步行與自行車的使用,大眾運輸成為主要機動性運輸工具,公車站或其他公共運輸搭乘必須是非常容易到達的。社區的密度、規模和配置與其他設計元素搭配,提高服務的有效性。
6.生態與綠帶結構:城市不只是人類居住使用的,生態城市提供其他生物生存的優質環境。單株樹木綠覆範圍或城市綠帶、住宅庭園或大型公園都對健康、舒適與生物多樣化的環境是有貢獻的,同時能降低都市熱島效應減緩洪水造成的損害。許多的研究顯示,小型開放空間例如私人庭園或屋頂花園,對於降低都市熱島效應及洪水損壞,在宏觀的尺度上比大型的公園更具有效用。
7.食物:已被證實氣候變遷將會影響食物生產。使用當地生產的食物建立地方特色,減短食物運輸的里程降低機具能源使用,能降低二氧化碳的產生。
8.都市形式與土地使用:都市形式與土地使用都市設計準則是生態城市建設最重要的項目。適當的土地使用混合發展、交通可及性提高、資源回收再生的效率、注重基地生態的自然循環、利用微氣候特徵進行建築配置與建築設計,這些方向都能幫助確定永續的進展。

五、結論
我國在推動國土永續發展的政策歷程中,乃以具象且尺度較小的綠建築為始,在有顯著的政策成效後,方逐步擴展至不同尺度。在這樣的政策思維背景下,「綠建築推動方案」當屬於第一階段的任務。自民國九十年至九十六年間的「綠建築推動方案」乃以管制性的公部門政策為主,亦提供部份管道獎勵民間參與。在初始階段,透過公部門率先引導、報章雜誌對於綠建築的介紹,乃至各級學校對於相關教育的推展,皆顯見其對國內國家永續政策立竿見影典範的效益。惟考量我國的綠建築政策仍處於啟動階段,仍須持續性之計畫配合方能全面落實綠建築政策,進而擴及生態城市層面,內政部爰研擬第二階段「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擴大綠建築實施範圍至社區或城市,並建立建築物綠建築改善診斷評估機制等策略。期能使我國朝向綠色矽島之永續願景邁進,以達成「京都議定書」CO2減量以及「雪梨 APEC領袖宣言」緩和氣候變遷、能源安全與潔淨發展等共同努力的共同目標,善盡地球公民的角色。

參考文獻
何友鋒、王小璘、吳怡彥、吳靜宜,2009,從綠建築邁入生態城市的全方位永續營建政策,土木水利,第36卷第2期,pp.58-70。
Howard E., 1989, To-Morrow: 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 Routledge, pp.248.
McHarg, I. L., 1969, Design with Nature. New York: Nature History Press.
Carson, R., 1962, Silent Spring. Houghton Mifflin, USA.
Register, Richard and Brady Peeks., 1997, Village Wisdom/Future Cities: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Ecocity and Ecovillage Conference. Oakland: Ecocity Builders.
Roseland, M., 1997, Eco-City Dimensions: Healthy Communities Healthy Plane Publishers, New Society, pp.5-7.
Yanitsky, O, 1984, Towards creating a socio-ecological conception of a city / Cities and ecology, The international expert meeting, Suzdal. September,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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