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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屋稅 立委擬提案降為1%
2019-04-18

政府二○一四年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但因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也波及自住民眾。民進黨立委余宛如等人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將自住房屋稅稅率從現行的一.二%降為一%,同時為填補稅損,非自住稅率則從現行的三.六%提高到四%。

與會的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組長李素蘭說,尊重立委們提案修法意見;但是如何在「財政健全」與「租稅公平」獲得平衡,是考慮重點。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認為,自住房屋稅本來就該採低稅、甚至免稅,自住房屋稅率降至一%,符合居住正義與公平原則;而多屋族本就該加重課稅,但稅率提高至四%,影響有限。

666萬戶受惠 平均每戶省765元

余宛如表示,根據財政部估算,調降自住房屋稅率至一%,將有六六六萬四八二八戶受惠,平均每戶每年可節省房屋稅約七六五元,每年稅損約五十.九七億元。

立委指出,自住與非自住的房屋稅率應修正,拉大差距,才能有效解決囤房。房屋稅雖然是地方稅收,但是受限於中央立法的房屋稅條例,地方政府僅能調整徵收率,不能調整其稅率,因此當政府想要打擊囤房時,地方政府採用調高評定現值的方式,反導致多數自用住宅稅額遭調高,陷於不合理的境地。

與會的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暨研究所教授黃耀輝表示認同,他建議,適用「自住房屋」的定義不宜過於寬鬆,可修正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合計只持有一戶的「單一」自住者,才符合給予降低稅率的資格,持有兩戶或以上則不能適用優惠稅率。

業者表示,自用住宅房屋稅調降,的確可以減輕屋主負擔,但因降幅有限,不會產生衝動購屋的動機;建議第二戶以上維持原狀,對於多屋族也沒有錯放的疑慮,在公平性及稅的中立性角度來看,影響不大。

學者則認為,房屋稅率調降有限,民眾感受不深,但對財政收支卻是相當的負擔,且那些持有稅是要用在地方建設,包括公園、道路等,因此不見得比較合理。此外,即使非自住稅率調高至四%,若地方政府不跟進,稅率調高也只是好看而已,建議應整體考量。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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