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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囤房稅緩衝期 擬縮短剩一年
2018-07-13

政府對建商、投資客、持有一戶以上的民眾,課最高三.六%房屋稅,這項「囤房稅」實施四年來,台北市議會也與北市府爭論是否會打擊房市,並於去年強制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允許待銷房屋三年內未銷售完畢,房屋稅從三.六%降為一.五%,當時台北市長柯文哲還抱怨「被議會偷襲」。財政局長陳志銘昨就宣布,要重提草案,讓代銷期縮短剩一年;意即建商新屋第二年沒賣出去,要課三.六%房屋稅,也企圖推翻議會去年決議。

重提草案 議員正反意見都有

對此,市議員厲耿桂芳持反對意見,指市場尚未活絡,缺乏政策彈性恐影響經濟;質疑政策上路一年又大轉彎,實在不合理。市議員吳世正批,柯文哲選前說要打房,上任三年無果,現選舉將至又是政治考量。但是市議員周柏雅表示,房屋交易量逐步回溫,基於居住正義,銷售期適當緊縮也屬合理。

財政部在二○一四年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房屋稅率維持一.二%,非自住房屋稅率則提高為一.五%到三.六%。去年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則增加建商未出售房屋三年緩衝期,鼓勵建商盡快銷售新屋。

財政局統計,囤房稅上路,建商未出售房屋達四二七七戶,實施一年後僅銷售約三分之一、計一五七六戶。

局長陳志銘指出,緩衝期較長,反而使建商沒壓力「慢慢賣」,且北市房屋交易以中古屋交易為主,財政局檢討後認為效果不彰、對房市影響不大,將調整合理銷售期,由現行三年調整為一年。

財政局新版「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下會期就會送議會審查。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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